一、修订背景 2020年,总队按照消防执法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四川省消防救援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川消〔2020〕75号,以下简称原《规则》),
申请局部成都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2、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
(一)应填写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审批表; (二)凡新建场所要出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照明灯等消防产品应出示该产品消防合格证;
提交申请。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特殊建设工程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后,再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则实行消防
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法律主观:消防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