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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配件仓库起大火,成都消防验收提醒:仓库消防火源管理

作者: 时间:2017-03-09 浏览次数: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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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6日下午13时41分,江苏省常州市横林茅墅村常州路易威有限公司机械仓库柴油机配件、纸板箱着火,报警称车间内全是浓烟,他们正在用灭火器扑救。附近的常州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队出动前往现场进行救援。

  据现场了解,现场负责人描述可能是丢弃的烟头引起的火灾。目前,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成都消防验收提醒:仓库消防火源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

  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

  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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