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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消防验收中,可燃气体探测器验收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14-11-01 浏览次数: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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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1 外观检验同4.2.1.1
  4.2.3.2 设置位置
  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
  a)探测器应安装在可燃气体容易泄露处的附近或泄露出来的气体容易流经的场所及容易滞留的场所。
  b)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被测气体的密度、安装现场的气流方向、温度等各种条件而确定。密度大,比空气重的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泄露处的下部;密度小,比空气轻的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泄露处的上部。
  c)探测器不应安装在气流速度经常大于0.5m/s,气流无法滞留的场所。
  d)探测器安装位置应防止水滴、油烟、灰尘等侵入。
  e)探测器不应安装在有铅离子(Pb+)存在的场所。
  f)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类别:a) b) c) f)B,d) e)C
  检验器具: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风速仪。
  检验方法: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测试现场可燃气体浓度;使用风速仪测量现场气流速度。
  4.2.3.3 报警功能
  技术要求:当被检测区域可燃气体达到设定数值时,探测器应输出报警信号;当报警器连线短路或底座脱离时,应输出故障信号。
  检验类别:A
  检验器具:便携式火灾探测器试验器、电吹风。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