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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马尾正荣财富中心商铺交房纠纷后续报道,双方协商没有进展

作者: 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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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晚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报道了福州马尾正荣财富中心一些购买商铺的业主在交房期到了拒绝收房,业主们说拒绝收房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商铺门面大小不一致,有的是因为商铺一到下雨天就漏水,还有的业主质疑开发商交付的商铺没有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报告。节目播出后开发商工作人员和福建电视台记者取得了联系。据成都办消防手续了解到,在福建新闻频道办公室,开发商出示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报告,开发商工作人员认为: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2018年4月30日,而两份报告都是在交房日期前已经取得,因此他们已经达到交房条件。

而业主们提供的一份福州12345上马尾区住建局关于正荣财富中心投诉件的回复上,成都办消防手续看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时间是2018年11月7日。对此,开发商工作人员回应:在2017年5月1日之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栋才需要用2014版的合同,该楼盘是在2016年8月20日取得预售证,不需要用新版的合同。

而在住建部201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一条规定,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公益律师认为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比法律规定要严格,那么可以按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来处理,但是如果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要比法律规定宽松,正常来说法律规定是国家规定的最低底线,要按法律规定执行才合法。

而对于业主反映的商铺漏水问题,开发商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属于轻微的渗漏瑕疵,他们已经修复过。

随后让业主们进入办公室,希望双方能够坐下协商,对于开发商出示的两份材料,业主们表示疑问,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便多做回复并离开了现场。

业主吴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现在提供给他们的是商品房的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验收报告,实际上他们买的是商铺,他们质疑开发商拿商品房的竣工验收报告来糊弄他们。

经过反复协商,开发商工作人员仍不愿作出回应。公益律师建议业主可以向住建部门核实,到底商铺部分有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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