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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设计提醒:家电使用有“十忌”

作者: 时间:2017-04-21 浏览次数: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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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忌使用没有安装电度表的家用电器,致使用电无数,浪费电;

  二、忌使用未安保险的家用电器,以防止因漏电短路,超负荷造成火灾等严重事故;

  三、忌使用电源线接头处有金属丝裸露在外的家用电器,以免裸露的电源线和电器用具的金属外壳相碰;

  四、忌使用未接地的带有地线的电器,一定要把地线接地后才可使用;

  五、忌用湿布湿手去揩擦或接触开关及其他的电器用具;

  六、忌先把家用电器开关打开后再插上电源插头。如使用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电风扇、电熨斗等电器用具时,应先插上插头接通电源,然后打开电器用具上的开关;不用时,则应先关好电器用具上的开关然后才拔出电源插头;

  七、忌在同一个插座上同时使用多种耗电量大的电器用具,以防电线过热起火;

  八、忌让儿童玩弄电器用具;不懂电工基本知识的人,也忌随便拆装电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九、忌乱拉乱接电线,以免损破绝缘层,发生漏电事故;

  十、忌用水或清水灭火器来扑救电气火灾,发生电器线路起火要迅速将电源闸刀或开关拉开,切断电源,当带电电线落在身旁时,应单脚或双脚同时跳离危险区,以防止跑步时产生“跨步电压”而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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