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死灰"复燃
作者: 时间:2016-04-18 浏览次数:635
“死灰”是指物质焚烧后剩余的灰,如焚烧过的木柈灰、柴草灰、煤灰等等,从表面上看没有亮光,如同灭了,实际并没有完全平息;“复燃”指从头焚烧起来。
现在,乡镇居民生活中取暖、煮饭仍有使用火盆、火炉的。火盆、火炉中的燃料,大都是柴草、木柈、煤坯、蜂窝煤等。有些居民生活很节省,没烧尽的木柈、煤坯不舍得扔掉,从火盆、火炉内倒出,藏着下次再用。刚掏出的灰,表面上不发光,但还有很高的温度,经过风一吹,未燃尽之物,得到足够的空气又持续焚烧起来,简单点燃邻近的可燃物,酿成火灾。例如:1959年1月16日,上海市宝山区长兴岛潘石镇一居民,见从炉膛里掏出的草灰很热乎倒掉惋惜,就把它倒在猪棚的草中,让猪取暖。没想到,夜里暴风高文,草木灰中的星星之火借风势焚烧起来,点燃了干稻草,很快延伸并形成联营大火,焚毁民房202间,连累112个单位和76户农户,形成288人无家可归。
所以,刚从火盆、火炉中掏出的灰,要用水浇灭,承认余火已完全平息后倒入铁桶、瓦盆等容器内;假如要倾倒在房前屋后的地上,也有必要用水浇透,保证没有一点余火,而且附近没有柴草堆垛等可燃物;遇到劲风天,盛装炉灰的容器要加盖盖严,倒在地上的炉灰也要用土掩盖,避免一星半点的余火被风吹走,形成“燎原之火”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