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法规政策

消防办理中建设工程单位需准备的材料

作者: 时间:2014-07-08 浏览次数: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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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造工程消防规划审阅申报表(期待选用电脑录入填写此表)
  (二)建造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明文件(内装饰审阅不需要);
  (四)规划单位天资证明文件;
  (五)消防规划文件,即施工图纸文件。通常包括总图、修建专业、消防水专业、消防电气专业、消防通风专业施工图纸,不需构造及与消防无关的水电图。消防规划文件包括的具体内容:
  1、总平面规划和平面布置中触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修建的火灾风险性种类和耐火等级;
  3、修建防火防烟分区和修建构造;
  4、安全分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主动救活体系;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体系的防火规划;
  7、消防电源及其消防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播送和分散指示标志;
  9、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和消防控制室;
  10、修建内部装饰的防火规划;
  11、修建救活器装备;
  12、有爆破风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规划;
  13、国家工程建造规范中有关消防规划的其他内容。
  注:通常修建工程的审阅不需提供构造、采暖、日子给排水、日子照明、消防之外的配电及弱电等方面的图纸。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