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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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安检就开业 商场或被罚30万

作者: 时间:2014-02-18 浏览次数: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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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山消防获悉,近日大涌大队对辖区内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商场进行查处,该商场负责人最高或将面临30万元的罚款。

经调查,该商场使用层数为2层,使用面积约1000平方米,于今年1月1日开始营业。大涌大队消防监督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场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消防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执法程序将对该商场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成都代办消防手续提醒,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验收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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