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校外培训场所的经营单位应落实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1. 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2.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 消防控制室应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
5. 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6. 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巡查,寄宿制学校夜间每2小时巡查1次。
7. 开展每月防火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寒暑假、新班开课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
8.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保障建筑的消防救援设施完好有效。
成都消防手续公司,一家综合性消防手续代办公司,公司拥有甲级消防设计资质,快速解决消防报批,消防设计出图,施工等疑难问题!消防图纸盖章,装修材料鉴定,消防报批相关手续,熟悉消防报批程序,完成大型商场等各类建筑消防设计百余次,消防报批均一次通过!公司主营:成都代办消防手续公司,成都消防咨询公司,成都代办过消防,成都消防手续,成都办消防手续,成都消防验收。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
下一篇:消防工程师挂靠一年能有多少费用